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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司法解散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司解散后债务怎么办

2020年11月14日  北京公司律师   http://www.bjgslvs.com/

 马玉涛律师,北京公司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股东司法解散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股东司法解散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在公司解散程序中,有很多种情形可以解散公司。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解散,股东之间的决议可以解散公司,最后还可以启动司法解散公司的程序。


  股东起诉解散公司的条件限制


  提起主体的限制


  我国新《公司法》借鉴德国、日本的立法经验,诉请解散公司的原告的持股比例确定为全部表决权的百分之十以上。这种限定是必要的,可以防止少数股东不正当的滥讼行为,避免新制度的矫枉过正。但亦有学者认为应当进一步提高提起诉讼主体的持股比例,并且对持股时间应作要求,以连续持股二年以上为宜。


  公司事务陷于僵局


  公司事务陷于僵局是指股东之间丧失了基本的人身信任关系,股东间的矛盾冲突达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或股东遭受不公正的欺压、公司资产正在被滥用或浪费,股东在公司的经营政策上发生了严重的分歧,导致公司事务无法继续进行。此时,股东可以要求解散公司。


  股东无法行使权利


  即必须是股东的合理期待落空,这表现为董事或支配公司的控股股东故意损害股东法定权利,公司实际上成为大股东、董事或经理人实现个人利益的;工具;和;外衣;;或者这种情况持续发生时,针对单个侵权行为的救济已不再有效,股东对其权利在公司里得到最基本的尊重已丧失信心,就应允许受害股东要求解散公司。


  公司资产正在被滥用或浪费


  公司行为违反小股东的基本权利和合法期望。







公司解散后债务怎么办

  公司在日常的经营中也难免会欠上外债,而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解散的债务该怎么办呢公司解散后对外的欠债,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的时候偿还。下面由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借款人因歇业、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终止,而未经清算的,债权人以借款人、清算义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1、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义务人应在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承担赔偿。


  2、清算义务人没有履行清算义务,而直接接收了借款人的全部财产,清算义务人能够证明接收财产范围的,清算义务人应在接收财产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算义务人不能证明接收财产范围的,清算义务人应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3、清算义务人恶意处分借款人财产,清算义务人应在恶意处分财产造成损失范对借款人不能清偿部分债务承担赔偿。


  4、借款人未经清算被注销,清算义务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借款人注销登记手续时,书面承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的,作出承诺的清算义务人应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清偿。


  5、清算义务人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借款人的注销登记手续时,虚构借款人的债权债务已清结的事实,导致借款人被注销的,清算义务人应当在借款人注册资金范围内对其债务承担赔偿。


  以下情形,股东要承担还款:


  1、借款人股东出资不实,但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出资不足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


  2、借款人股东抽逃公司资本,但借款人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本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


  3、借款人股东出资不足或者抽逃出资导致借款人实有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先由公司承担清偿,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由股东承担补充清偿。






来源: 北京公司律师  Tags: 股东司法解散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公司解散后债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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