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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的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是怎样

2021年4月6日  北京公司律师   http://www.bjgslvs.com/

  马玉涛律师,北京公司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股票发行的条件有哪些

  当公司达到一定的条件以后,是可以发行股票的,只是对于股权发行来说,不同性质的公司对于股票的发行,可能还是会有所不同,因此了解不同的性质的公司的股票发行条件,对于我们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股票发行的程序也是挺复杂的。接下来就跟随一同来了解股票发行的条件有哪些。


  一、股票发行的条件有哪些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1、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4、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6、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7、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1、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重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但是证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2、近三年连续盈利。


  关于增资发行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满足前面所列的条件外,还要满足下列条件:


  1、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2、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3、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4、证券委规定的其它条件。


  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和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同招股说明书所述内容相符,并资金使用效益好;


  2、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3、从最后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开发行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4、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证券机构集中托管;


  5、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司股票的发行量的决定


  1、上市公司股票的发行量是由公司改为股份公司时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共估值多少钱,按每股一元来确定的。


  2、具体的股票发行量则由几个因素共同来决定


  一是公司原始股东愿意出售的数量,比如原股东长期看好本企业,那么发行的数量可能不会太多,因为发行太多可能会影响控股权;


  二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额度,主要是根据企业的融资目的和规模来确定发行数量;


  三是看市场的实际情况,包括一级市场上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承销团的建议以及二级市场上股市的实际走势,比如市场行情火爆,发行市盈率很高时,那么就会选择多发一些,多赚一些发行溢价,反之则少发一些或者干脆放弃发行。


  三、股票发行价格的确立


  1、市盈率定价;


  2、竞价确定法;


  3、净资产倍率法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有三种情况;


  股票的发行价格就是股票的票面价值;


  股票的发行价格以股票在流通市场上的价格为基准来确定;


  股票的发行价格在股票面值与市场流通价格之间,通常是对原有股东有偿配股时采用这种价格。国际市场上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考公式是:股票发行价格=市盈率还原值*40%股息还原率*20% 每股净值*20% 预计当年股息与一年期存款利率还原值*20%。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股票发行的条件有哪些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股票我们都知道,它的作用以及性质是什么,现在都有许多的人们专门就是购买股票,然后在一定的时间以后再进行出卖,购买股票以后相当于是拥有了对这个公司的股权。这是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是怎样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股权转让的方式分为对内和对外转让,那么关于对外转让是怎样呢接下来,的将向您介绍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是怎样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是怎样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可以在证券交易市场通过竞价的方式转让。


  2、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通过股东背书的方式转让,并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无记名股票,可以通过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的方式转让。


  《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二、股东转让股份的程序


  1、欲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向其他股东递交《股份转让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列明受让人名称、转让股份份数、拟转让价格、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特别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应当是一段合理的期间,时间长度应当能让其他股东召开股东会议并筹集相应的购买资金。


  2、其他股东应在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内召开股东会议进行表决,以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3、决定购买的股东应在表决后的有效时间内出资购买,股东表示购买但又迟迟不出资购买导致已过优先购买有效期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其他股东不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股东会议但没有股东愿意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可以对外转让其股份。


  三、公司股权转让方式


  对内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1、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构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这种程序上的规定并不是限制股份的转让,而是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表示同意的方式①明确表示同意。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优先购买权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已经对股份有限公司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了。对外转让的股权应满足转让的条件与程序限制。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转让股权是怎样,的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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