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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私营企业变更法人的流程 法人变更的形式有哪些?

2020年8月18日  北京公司律师   http://www.bjgslvs.com/

 马玉涛律师,北京公司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最新私营企业变更法人的流程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对外履行事务的,当发生特定事件需要变更企业法人的,需要遵从法律规定的流程。下面就由为大家介绍最新私营企业变更法人的流程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最新私营企业变更法人的流程


  1、企业主管部门对新任法定代表人任职和对原法定代表人免职的文件;


  2、法定代表人简历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范围变更:如范围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有效许可证复印件。


  二、法人变更后结果


  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三、法人变更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有关;最新私营企业变更法人的流程;的法律内容,私营企业变更法人的流程大家要注意与一般企业的相区分,并且要知道法人变更需要的材料。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法人变更的形式有哪些?

  摘要:日常经济交往中,对于公司的法人这个问题,相信不少经济人都要所了解,而对于法人变更也是常见的,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那么法人变更的形式有哪些下面由跟大家详细说说。


  一、法人变更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而对于法人变更的形式具体有以下:


  合并


  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由于合并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法人合并,有新设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两种方式。新设式合并也称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吸收式合并也称吞并式合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法人合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韵合并决定和合并各方缔结的合并合同。为保障各合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合并前将合并决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应照办。否则,法人不得合并。


  分立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合并同样的优点。法人分立,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式。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决定、债务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二、变更后结果


  法人之消灭。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债权债务承受。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来源: 北京公司律师  Tags: 最新私营企业变更法人的流程,法人变更的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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