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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有哪些 认缴股东退股条件

2020年8月14日  北京公司律师   http://www.bjgslvs.com/

 马玉涛律师,北京公司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大部分的公司性质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东,如果想将自己的股权转让出去的话,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走才可以。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有哪些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法由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全部资金划分为均等的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的公司组织形式。


  《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做了必要的限制,即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其中,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并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则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权利交付给受让人。


  《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经理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此外,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必须遵守相应法律、法规的程序和条件。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有哪些内容,由此可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定,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随意进行转让,却不能退出股份。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认缴股东退股条件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否则就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制度。比如说股东退股就有一定的要求。接下来和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一篇文章,认缴股东退股条件。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认缴股东退股条件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三、解散公司而退股


  从公司法的规定分析,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据该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公司可以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可见,当公司在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实际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2、特殊情况下股东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通过学习了为大家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认缴股东退股条件有哪一些比如说股东转让,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第二种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感谢您的阅读。






来源: 北京公司律师  Tags: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有哪些,认缴股东退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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