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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的资产重组规定有什么内容 国有企业资产重组的方式

2020年8月1日  北京公司律师   http://www.bjgslvs.com/

  马玉涛律师,北京公司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最新修订的资产重组规定有什么内容

  最新修订的资产重组规定有什么内容证监会对《第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进行了相应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扩大募集配套资金比例;二是明确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三是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必要性做解答;四是重组项目经证监会受理的规定。下面由在本文介绍最新修订的资产重组新规定的内容。


  一、扩大募集配套资金比例


  原《适用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比例不超过交易总金额25%;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本次修订将募集配套资金比例从25%扩大至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即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IOO%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台予以审核。


  做这样的调整,主要是便利企业报审募集配套资金,过去对配套资金超过25%的,需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现在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一并审核。


  二、明确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适用意见》修订的同时,证监会在外网一并发布了问题与解答,明确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应该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考虑并购重组的特殊性,募集配套资金还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等。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的50%;并购重组方案构成借壳上市的,比例不超过30%。


  三、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必要性做解答


  问题与解答细化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中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必要性的披露要求。此外,《适用意见》根据2014年10月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对引用的相关条目作了相应修改。


  四、重组项目经证监会受理的规定


  《适用意见》发布后,以重组项目是否经证监会受理为限,已经披露重组预案尚未经证监会受理的重组项目,上市公司要增加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的,可以重新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程序,修改方案,不需重新锁价;已经证监会受理的项目,上市公司要增加募集配套资金的,视为新方案,需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并重新锁价。


  有关民企重组知识推荐:


  警惕民企重组风险


  多数上市国企的并购重组具有较高的确定性,在地方政府和国资委的推动下往往会寻求到较好的标的。而相比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重组存在一定的劣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能寻获的标的资产相对质量不佳


  一方面由于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定位,导致了其在并购重组中寻觅不到优质的标的资产;另一方面,民营企业自身实力不足,无法对标的资产进行充分的调查,从而导致企业并购重组成功率较低。


  2、缺少清晰的战略,并购仍停留在跟风阶段


  从2014年来看,宣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数量同比增长近七成,这其中民企也占到大多数,且多集中于TMT行业和医药行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民企上市公司的并购纯粹是跟风,市场流行什么就并购什么,以急功近利的方式实施扭曲的市值管理。;张金鑫认为眼下市场流行的风尚变化太快,急功近利的并购重组方案面临的风险在不断加大。


  3、急于转型,缺乏前瞻性和创新思维


  越来越多上市民企在通过并购重组谋求转型,但是对当前整体的形势把握不准确,从而导致失败案例的频发。民营上市公司在实体经济下行的压力当前,通过并购重组来实现转型,是当前都普遍存在的战略方向,但是,好的标的资产可以说是僧多粥少。


  知识拓展:


  ■最新修订的资产重组与旧规定的区别





国有企业资产重组的方式

  在对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的时候,可能是需要对企业的一些事项进行重组的,比如在资金方面,特别是国有企业,因为性质的不一致性,会在资产重组的时候有一些特殊的地方,接下来就和一同来了解国有企业资产重组的方式。




  一、国有企业资产重组的方式


  1、股份制改造----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企业对原有资产进行合理处置,以达到产权旱晰的要求,并在各方面条件成熟之后,通过证券调拨公开募股。


  因此,这类资产重组包括对存量资产和增量资产的总体重组、而且,随着新资产的不断注入,资产重组活动也在继续开展和深化。


  2、收购与兼并----指一家企业部分甚至全部地获得另一家企业的资产、收购与冶炼并活动是企业实现外部资产重组主要手段,具体可分为控股或控制、合并、吞并等形式;收购与兼并的对象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可以是同行业企业,也可以是非同行业企业。


  3、产权转让----对不需要或不符合经营策略方向的业务或资产,在需筹措资金或资产的市场价格较为理想时,可以考虑将其产权转让出售。产权转让可以是资产经营的最终环节,也可以是中间环节。


  4、租赁、托管----租赁是指以法人财产权为基础,以长期经营利润为指标的经营权转让。托管是租赁的一种延伸与完善。租赁与托管也是一种企业资产重组的方式,虽然它并未改变资产的所有权性质,但经营权和处置权发生了有条件的转移,从而使原有的资产经营结构发生变化。


  二、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是什么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三、重组原则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资产重组应该遵循以下的原则:


  1)资产重组要以产权连接为基础。因为以产权选接为基础的资产重组是牢固的,它避免以契约形式来进行资产重组时过多的谈判成本和道德风险;同时,真正的产权转移可以为新企业的产权明晰创造条件,使新企业拥有完整的产权。


  2)资产重组要以市场的要求为出发点。国有资产重组过程中切忌政府的过多干预,而必须是资本所有者和企业经营者根据市场提供的信号,按照资本追逐效益的原则来进行操作。


  3)国有资产重组要有明确的产业政策。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在产业政策中,通过资产存量的调整来改变国家的产业结构状况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因此国家就必须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来保证资产重组活动的结果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的需要。


  4)资产重组要保持企业竞争性和垄断性的统一。资产重组必然会导致大企业、大集团的产生,这样会产生规模效益,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但是这样可能会造成垄断,而市场经济的活力就是有竞争机制带来的。所以在资产重组的过程中,要形成一定有规模的大企业,同时要避免产生垄断性的企业集团。


  5)资产重组不要寻求一劳永逸的方案。因为现在的市场环境变化是非常快的,今天看起来合理的产业结构,过不了多久就会变的不合理了。同时,从资产重组的主体来看也不可能永久不变,现在是被收购的目标企业,过一段时间可能成为收购方,去收购别的企业。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国有企业资产重组的方式以及有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资产重组有不同的方式,这个主要是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的,对于国有企业也是这样。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咨询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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