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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壳上市有什么条件 新三板公司融资方法

2021年4月2日  北京公司律师   http://www.bjgslvs.com/

  马玉涛律师,北京公司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借壳上市有什么条件

借壳上市有什么条件

要实现借壳上市,或买壳上市,必须首先要选择壳*司,要结合自身的经营情况、资产情况、融资能力及发展计划。选择规模适宜的壳*司,壳*司要具备一定的质量,不能具有太多的债务和不良债权,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和重组的可塑性。接下来,非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取得相对控股地位,要考虑壳*司的股本结构,只要达到控股地位就算并购成功。其具体形式可有三种:

A:通过现金收购,这样可以节省大量时间,**软件集团即采用这种方式借壳上市,借壳完成后很快进入角色,形成良好的市场反映。

B:完全通过资产或股权置换,实现“壳”的清理和重组合并,容易使壳*司的资产、质量和业绩迅速发生变化,很快实现效果。

C:两种方式结合使用,实际上大部分借“壳”或买“壳”上市都采取这种方法。

非上市公司进而控制股东,通过重组后的董事会对上市壳*司进行清理和内部重组,剥离不良资产或整顿提高壳*司原有业务状况,改善经营业绩。

借壳上市案例

**数码动力

1999年4月,李-泽楷旗下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拓展把旗下资产包括数码港发展权注入上市公司得信-佳,得到大约6成股权,在消息刺激下,得信-佳的股价由不足0.1港元升至个位数字,上升数十倍。其后得信-佳改名为**数码动力。

**大衍地产

2004年5月,**盈-科分拆旗下地产业务,包括贝沙湾、北京盈-科中心、**盈-科中心、其它投资物业和相关物业及设施管理公司,注入上市公司**燃气,并把**燃气改名为**大衍地产,并透过配股减持**地产的股份,套现大约3亿港元。

**集团

**集团借子壳。**集团由**出租汽车公司改制而成,拥有较大的优质资产和投资项目。近年来,**集团充分利用控股的上市子公司--**强生的壳资源,通过三次配股集资,先后将集团下属的第二和第五分公司注入到**强生之中,从而完成厂集团借壳上市的目的。

新三板公司融资方法

新三板公司融资方方式

1、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的形式主要为定向增发。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

定向增发条件较为宽松,没有业绩方面的要求,也无融资额的限制,极大刺激了上市公司采用定向增发的冲动。定向增发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流方式。

定向增发特定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定向增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增发部分的锁定期不是很长,锁定期结束以后,这部分股票将会进入二级市场流通,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定向增发不需要经过烦琐的审批程序,也不用漫长地等待,并且可以减少发行费用。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券商承销的佣金大概是传统方式的一半左右。

募投项目不是定向发行的必要条件,不要求披露具体项目情况,只要求披露募集资金投向;定向发行股份没有限售要求;定向发行没有时间间隔要求。

2、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包含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为银行的商业贷款。新三板公司经过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完成改制、挂牌等一系列工作之后,经营运作相对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完整,企业信用水平得到提高,可以从银行获得更高的贷款授信额度,股权质押贷款也更容易。第二种形式为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

私募债是一种便捷高效的融资方式,其发行审核采取备案制,审批周期更快。没有对募集资金进行明确约定,资金使用的监管较松,发行人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设定合理的募集资金用途,如偿还贷款、补充营运资金,若公司需要,也可用于募投项目投资、股权收购等方面,资金用途相对灵活。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同时,私募债的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

3、银行贷款融资

除传统的固定抵押贷款和信用证等外,新三板与全国大中型共15家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支持创新性融资业务包括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单融资等。

4、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证券。

证监会允许管理人根据基础资产的特性和交易结构,选择采用结构分层、差额支付、外部担保、流动性补偿等多种方式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增级,并未要求必须有外部担保。

5、优先股

中国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优先股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8号—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为新三板优先股发行与交易奠定了基本制度基础,明确了试点期间优先股的发行主体、豁免核准、转让场所等问题,规范了优先股定向发行环节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及申请文件。

对于中小高科技企业或创业企业而言,新三板为他们融资提供了更多选择,尤其是运转周期短的定向增发已经日渐成为新三板挂牌公司重要的融资方式。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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