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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撤销登记的条件 上市公司申请破产的程序

2021年4月8日  北京公司律师   http://www.bjgslvs.com/

  马玉涛律师,北京公司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公司撤销登记的条件

  公司撤销登记的条件有哪些呢想必很多人都对此有所疑惑,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接下来就是由带来公司撤销登记的条件有哪些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撤销登记产生的条件


  撤销登记包括三种形式:


  一是撤销公司设立登记,公司登记自始无效;


  二是撤销公司变更登记,公司恢复该次变更登记前的登记状态;


  三是撤销注销登记,公司恢复注销前的登记状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登记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登记:


  一是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二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三是超越决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四是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五是依法可以撤销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上述情况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应当责令改正或者予以纠正。


  二、撤销公司登记的法律


  撤销公司登记所产生的法律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由于公司登记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过失,导致登记不当的,应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公司登记的相应行政许可事项,公司登记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二是公司登记相对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司登记的,应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撤销该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相对人基于公司登记取得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所产生的纠纷和后果由公司登记相对人自行负责。


  三、公司撤销登记


  公司注销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因解散、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或者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收缴营业执照、公章等,撤销其注册号,取消其法人资格的行政行为。


  以上就是由整理收集的有关于公司撤销登记的条件有哪些的有关知识,通过上述内容,相信很多人都对公司撤销登记的条件有哪些有了一定的认识,以后再面对这样的问题再也不会感到棘手,可以做到事半功倍、迎刃而解。如果还有别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上市公司申请破产的程序

  如果公司在进行上市之后因为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要破产的,需要向法院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成立清算出来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等事宜,那么

上市公司申请破产的程序

是怎样的呢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上市公司申请破产的程序


  1、破产宣告


  由申请破产的公司法人先向当地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经当地法院受理以及审查认定后,宣告债务人破产。意味着法院对破产宣告条件进行审查,作出破产宣告的法律裁定,以便进行清算程序及其他后续有关事项。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破产程序开始,但程序没有进入到实质化阶段。破产宣告才是整个破产程序的实质性开始,且在开始之后,不会再进行破产程序的终止或对债权人债务人的回复。


  2、发布破产公告以及债权申报


  当地法院宣布公司破产时应当公开进行。也就是说不论案件的受理是否公开,但是其公告的宣布必须公开。且债务人与债权人是否到庭不影响法律裁定的效益。


  破产公告按照规定应当发布在专门刊物上或者通过报纸,网络等其他媒体公之于众。在法院发布的破产公告中必须加盖受理法院的公章以示法律效力。


  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的第一个或第三个工作日起的一个月过三个月内,向法院呈报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债权申报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权利。用于公司破产后债权人权利的维护。未按规定时间申报或未申报的视作放弃该项权利。


  3、清算


  法院可以要求破产企业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委托专门的人员或者机构成立清算小组,用于全面接管企业以及企业破产期间财产的保管、估价、清理、变卖、处理和分配。清算小组由法院统一指挥的领导。


  4、破产财产以及债权的界定


  企业在宣布破产后,将破产人的的所有财产进行统一管理,以便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在破产期间破产人的全部财产归管理人所有,可用于破产支配。


  破产债权指破产企业可以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公司在申请破产后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破产人的财产情况以及债权人的意愿及时补偿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5、召开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是指有破产公司的所有债权人组成的会议。商量和通过破产财产的合理分配方案以及其之间的和解协议。债权人会议的组织有利于破产程序的有序进行,也有利于公平的维护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6、促成和解


  和解是指申请破产债务人为了挽救企业,预防企业破产以及避免破产清算的方式。主要通过债权人与个债务人的沟通,达成破产债务的延期,分期等方式付清或者免除部分债权人的债务。当债务人与个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后需通知当地的法院,并由法院发布公告,即产生法律效益。


  7、破产财产的处理以及分配


  经以上两个环节后,清算人将与债权人拟定的破产财产的处理分配方案交由受理法院进行裁定,经裁定通过后开始执行。该过程标志着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清算环节的完成。


  8、破产程序终结


  当法院裁定如下情况有其中之一时即可宣布破产程序终结。


  债务人可以履行达成的和解协议。


  破产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破产所需的费用。


  破产财产分配完成。


  二、公司申请破产需要多长时间


  《企业破产法》


  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公司破产员工工资怎么办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在第一百三十二条中还规定: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在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上市公司申请破产的程序的相关内容。综上,上市公司申请破产的程序包括发布破产宣告、发布破产公告以及债权申报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来源: 北京公司律师  Tags: 公司撤销登记的条件,上市公司申请破产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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