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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重整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处理

2021年4月2日  北京公司律师   http://www.bjgslvs.com/

 马玉涛律师,北京公司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公司破产重整程序是怎样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重整是一个相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平衡多方利益,制定周密的重整计划才能使重整顺利进行,根据破产重整申请受理时企业开发项目的不同状况,合理保护购房者的利益。那么破产重整申请人有哪些公司破产重整程序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破产重整申请人有哪些


  重整制度的立法目的与破产清算将债务人的财产公平的分配给债权人的立法旨意不同,其更侧重于拯救身陷困境的债务人,实现企业再建。因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重整:重整,是指在企业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护企业继续经营,实现债务清理和企业调整,使之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再建性债务清理制度。


  按照新破产法的规定,重整程序的申请人分为两种情况:


  1、破产案件受理前的初始重整申请,可以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提出。


  2、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后续重整申请,初始申请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可以债务人或者持有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提出。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破产法的规定的,应当裁定许可债务人进行重整并予以公告。




  二、公司破产重整程序是怎样的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


  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7、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8、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9、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


  10、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


  11、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未获得通过的依《破产法》87条处理。


  12、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和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法院审查认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87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批准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13、《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此时,已经接管财产和营业事物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物。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有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收人财务情况。


  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报告之日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经管理人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延长监督期限。


  14、《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


  15、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此后进入破产程序。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公司破产重整程序是怎样的;等相关法律知识。觉得,各方利益关系主体还应本着社会本位原则,积极化解重整实务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处理

  在生活中,我们也许都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欠债就要还,不管是个人还是公司,一旦公司破产了,公司所欠的债务也是需要得到一定的处理。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处理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按照《民法通则》和《公司法》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对外一切民事行为,包括起诉、应诉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由清算组催收债权,这样利于实现怠于清算的企业及其股东与其他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二、公司破产程序是怎样的


  1、 成立清算组


  法院要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 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 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 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三、公司破产无法清偿债务,股东还要还债吗


  企业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


  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但是,如果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则应当承担担保。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处理的内容,由此可知,公司申请破产,首先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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